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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承办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16年年会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暨“民法典编纂与仲裁实践”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2016年11月26日,本会承办的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16年年会暨“民法典编纂与仲裁实践”学术研讨会在天津美都大酒店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来自天津市各高校的专家学者及法院、天津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公证部门等实务部门的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秘书长、本会仲裁员郝磊教授主持。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会长贾邦俊教授、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翟国良主任、天津市法学会会员部刘翠山部长分别致辞,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会中,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副会长、本会仲裁员陈耀东教授代表分会报告了论文征集情况及评选结果,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天津秉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会仲裁员聂慧婕律师题为《论对约定违约金的法律干预——以“民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适用”为视角》的论文荣获三等奖。
    本次研讨会以“民法典编纂与仲裁实践”为主题,分别围绕“民法典编纂与民法总则制订”和“法律适用与仲裁实践”两个单元展开研讨,先后10名发言人分享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商立刚,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法分会副秘书长郭明龙,天津欧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荣辉先后做了题为“代理制度的应用与完善”、“合同单方解除权行使疑难问题与释答”和“商事仲裁中的法律思维”的主题报告。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常务理事、本会仲裁员刘晓纯教授和天津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本会仲裁员靳朝晖律师分别参与第一单元和第二单元的评议。
    发言人报告结束后,参会人员与十位报告人进行了深入互动和交流,就报告内容进行了延伸讨论。
    闭幕式由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秘书长郝磊教授主持,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副会长、本会仲裁员张玲教授致闭幕词,对本次年会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称赞本次大会是理论与实践的交融。
    通过此次会议的召开,天仲与天津法律、法学圈子的联系和交流进一步加强,提升了天仲的影响力,也为天津的法律共同体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