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一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效能,继续健全仲裁、调解、公证之间的衔接机制,探索建立仲裁优先推荐机制。我会知识产权国际仲裁中心在与司法、行政执法、协会等部门和机构签订7份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与天津市南开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合作签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协议》进行磋商,拟在加快建立知识产权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知识产权仲裁优先推荐机制等领域加强深度合作。与天津市大公公证处、天津市公信金融调解中心围绕搭建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座谈,旨在持续提高天津仲裁的协同保护力。
二是发挥仲裁员专业优势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仲裁员的积极性和专业能力,发挥仲裁员的专业业务水平和综合技能,深入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在第22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组织仲裁员走进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出版传媒集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立足不同市场主体的法律服务需求,为企业法务、员工等提供专业法律培训服务,培训活动辐射受众逾250人,不断提高天津仲裁的影响力。
三是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机制。加强与协会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能力,开展知产专业领域的研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知产大保护格局。与天津市律协知识产权与互联网专业委员会建立不定期工作联系,与科创中国知识产权公司联合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成立仪式,搭建知产保护的平台,研讨知产领域热点法律问题。为进一步共享我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资源,联合天津市律协知识产权与互联网专业委员会举办专题研讨会,联合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举办线上讲座专题,共享资源150余人次,不断提升天津仲裁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