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线下仲裁活动相关事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根据天津市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巩固目前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取得的成效,妥善做好疫情期间本会仲裁服务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依法妥善保障当事人仲裁权利,依照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本会暂停线下立案、交费、咨询、阅卷、信访接待等服务活动。当事人、代理人需要向本会申请立案的,请选择网上(网址:tjaconline.i-arb.cn)或邮寄方式(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2-28012068)。
二、从即日起本会暂停开庭、合议、调解等仲裁服务,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三、当事人因疫情防控影响,涉及到仲裁时效期间届满的,就受到影响的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四、请当事人和代理人以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沟通及办理相关事务。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确需到访本会的,请联系022-28012068提前预约。外地来津、返津人员到访,请提供天津本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绿码。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天津仲裁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