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为落实《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天津仲裁委员会关于建立司法与仲裁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促进司法与仲裁良性互动要求,推动《关于促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合作共建机制,完善自贸区法律服务工作。2021年10月29日,本会自贸仲裁中心与天津自贸区法院、自贸区创新发展局开展深入座谈。
座谈会上,民四庭张俊者庭长介绍,自贸区法院一直不断探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有效促进纠纷化解,从源头上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数量。张俊者庭长提出,仲裁是化解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随着天津自贸区经济不断发展,构建高层次、高质量自贸区法律服务供给体系需求不断加大,自贸区法院与天津仲裁委员会应致力于诉仲调衔接机制的探索与建立,以发挥仲裁“专家性”优势为切入点,探索诉前、诉中仲裁介入的可行性。
会上,自贸区法院相关业务部门分别介绍了融资租赁、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纠纷的特点与现状,诉讼程序中处理此类案件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仲裁参与共治工作的迫切需求与方向。最后,双方还对仲裁保全、仲裁案件执行等实务工作交换了意见。
仲裁办唐瑜副主任表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完善自贸区纠纷解决方式、满足自贸区企业多元需求的重要路径。本次座谈促使双方在建立诉仲调衔接合作框架方面达成共识,下一步将尽快组织力量、开展调研、逐点对接。发挥仲裁制度保密性、专家性、便捷性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满足自贸区内商事主体的纠纷解决需求。
最后,自贸区创新发展局综合管理中心郭悦副主任强调,创新发展局将充分发挥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法治创新,优化天津自贸区营商环境背景下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