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韩淳同志为事业编工作人员,拟录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9月27日
材料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
邮政编码:300201
监督电话:28012056
在公示期内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2021年9月17日
附件: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