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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系列课程第五至八期圆满收官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3日

2025年4月至5月,由天津仲裁委员会联合天津市律师协会、天津进出口商会、天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等多家单位共同打造的“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系列课程——杨良宜国际仲裁系列第五至八期培训圆满落幕,第五期“合同的终止”(425日)、第六期“误述与错误”(59日)、第七期“胁迫与非法”(516日)、第八期“损失赔偿与救济”(5月23日)在天津市律师协会报告厅继续开讲,全市涉外律师、仲裁员及企业法务代表踊跃参与,现场反响热烈。

在第五讲“合同终止“授课中,市律协外事委员会主任刘尔婵律师结合其丰富的跨境争议解决经验,系统解析了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与实操要点,深入阐释了合同解除、履行不能等规则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

在第六讲“误述与错误“中授课中,海问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刘洋律师围绕合同效力边界展开深度剖析,详解了误述的类型划分与法律后果,以及错误导致合同无效的构成要件。

在第七讲“胁迫与非法”授课中,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永锐律师聚焦合同订立的程序正义与公共政策,系统梳理了人身胁迫、财产胁迫与经济胁迫的认定标准,以及非法合同的司法审查规则。

    在第八讲“损失赔偿与救济”授课中,欧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大明与高级律师李隽文,共同解读了英国合同法赔偿性原则,深入剖析了合理预见规则与减少损失义务的适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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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结束后,杨大明律师为积极参与讲座的学员现场颁发了杨良宜先生赠送的其关于国际仲裁理论与实务的专著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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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课程坚持问题导向与实务导向,通过“理论解析+判例研讨+互动答疑”的模式,为涉外实务人员解决跨境合同纠纷提供了清晰指引。下一步,天津仲裁委员会将持续深化与国内外专业机构的合作,继续引进高端国际法律课程,不断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天津建设涉外法治高地,助力“一带一路”法治人才培养与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