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根据工作需要,本办拟招聘劳务派遣雇用人员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二)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文字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
(五)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工作地点在天津仲裁委员会(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写字楼)。
仲裁秘书岗位若干名。主要从事接待咨询立案;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宣传拓展活动的执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方式
请将简历发至tjac2017@163.com,联系电话:28012068。
报名简历应附有近期本人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实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
根据面试、笔试和实习成绩并综合个人情况确定录用备选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和复核合格者通知其参加体检,由此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录用人员统一与派谴公司签约,派驻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