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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上半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9日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安排的通知》规定精神,为满足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天津仲裁办”)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将开展2025上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管理岗九级岗位2名,分别为仲裁秘书岗位和财务工作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

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人。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以及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

5.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学习能力较强,能够快速地学习和掌握新知识和新技术;

6.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

7.身体健康以及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

1.仲裁秘书岗位:(1人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一级学科法学和法律专业学位,本科专业类为法学类;

⑵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211以后出生);

其他条件详见《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财务工作岗位:(1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审计专业;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2月11日以后出生);

其他条件详见《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招聘的公告于202529日起天津市司法局(https://sf.tj.gov.cn)、天津仲裁委员会(http://www.tjac.org.cn)发布招聘公告,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查看招聘信息。

五、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 (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119:00至2189: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笔试缴费时间:2119:00至21916:00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359:00起登录报名网址,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5年38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综合知识科目为文字综合类

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考试时限 90 分钟,两科满分为 200 分及格线为12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025年32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证明报考资格条件的证书,由天津仲裁办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出现的空缺,将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不超过10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二)面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面试时间:2025年412日。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

有关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二代),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任一科目考试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418日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可到天津仲裁委员会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天津仲裁办将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体检和考察阶段放弃资格出现的空缺,将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天津仲裁办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公示阶段出现的空缺,将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28350060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23082414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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