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为进一步推进以仲裁方式化解民商事纠纷,建立仲裁机构与司法部门定期沟通机制,8月8日,本会与市高院民四庭举行业务座谈会。仲裁办副主任刘宇、业务二部部长孙淑宇、业务三部部长张闽煊、业务二部秘书李增艳,市高院民四庭负责人赵伟、员额法官张昕等相关审判人员参加了座谈。
双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与仲裁相关的新司法解释以及仲裁工作中遇到的新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双方就关键性问题达成以下几点共识:一是以大力推动我市仲裁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在天津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建立过程中深化合作,共同探索,努力打造高水平的仲裁机构。二是签订仲裁与司法审查协调对接备忘录,尽快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指南,更新审查规则,就卷宗调阅、互通信息、加强联络、虚假诉讼防范预警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规则,督促落实。三是大力深化对仲裁领域新问题的探索、研究,积极创新,在“三特定仲裁”模式下先行先试。